供热领域

河北沧州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

  • 工程概况
  • 技术特点
  • 2018年至2021年,沧州市全面实施冬季清洁取暖工作,计划经过3年度的深度治理,实现全市城区、所辖县、农村清洁供暖率达到100%;PM2.5平均浓度降至55微克/立方米。方案实施范围包含沧州市中心城区(运河区、新华区、开发区、高新区)、渤海新区、泊头市、任丘市、黄骅市、河间市、沧县、青县、东光县、海兴县、盐山县、肃宁县、南皮县、吴桥县、献县、孟村回族自治县19个行政区及所辖农村。总计涉及分散燃煤锅炉房改造1748座,锅炉1903台,锅炉总容量4560蒸吨;涉及散煤直烧设施改造186.71万户。


  • 项目简介:

    方案实施范围包含沧州市中心城区(运河区、新华区、开发区、高新区)、渤海新区、泊头市、任丘市、黄骅市、河间市、沧县、青县、东光县、海兴县、盐山县、肃宁县、南皮县、吴桥县、献县、孟村回族自治县19个行政区及所辖农村。总计涉及分散燃煤锅炉房改造1748座,锅炉1903台,锅炉总容量4560蒸吨;涉及散煤直烧设施改造186.71万户;涉及改造资金335亿元。

    工程背景:

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和系列工作部署,持续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,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复了《沧州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规划(2018-2021年)》,自2018年至2021年全面实施冬季清洁取暖工作,计划经过3年度的深度治理,实现全市城区、所辖县、农村清洁供暖率达到100%;全市细颗粒物(PM2.5)平均浓度降至55微克/立方米。

    技术特点或难点:

    (1)紧密结合每个县市本身的资源禀赋条件和经济条件,结合河北省、沧州市的清洁取暖等相关政策,针对各县市的发展特点,制定全面、安全、经济的实施方案;(2)从中央财政、地方财政、社会资本、用户本身四方面分别落实改造、运行资金来源,全面保障方式实施落地。

    获奖情况:

    煤热院2018年度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三等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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